□何 龍
  鳳凰傳奇的兩位歌手在各自結婚生育、闊別歌壇近一年之後,最近準備在北京舉辦兩場演唱會。昨天,京華時報採訪了這對組合。玲花對記者說:“以前人家都說我們是彩鈴歌手,現在又變成農業重金屬,唱著YOYO歌,只會切克鬧。這種標題真的不是一件壞事,哪天人家都不議論我了,那我就沒有存在價值了。”
  這兩位分別當了父母的歌手再開演唱會,其反應如何尚不可知,但他們出道10年,唱片銷量高達600萬、無線音樂下載達3億人次,完全可以稱之為“傳奇”。
  但他們的成功也一直伴隨著各種非議,“俗”與“鬧”是非議的“主旋律”。尤其是他們的多首歌曲在被大媽用作廣場舞曲後,那些不喜歡廣場舞的人“恨屋及烏”,把怨氣潑向鳳凰傳奇。
  面對批評,玲花表現得很清醒也很真誠。她不像許多演員那樣矯情,既享受著萬眾矚目,又聽不得任何“負面評論”。人氣是明星的支架,一個完全沒有爭議的藝人,其人氣支架反而因獨腳而不穩。所以有人說:“對官員來說,沒有新聞就是好新聞;對明星而言,沒有新聞就是壞新聞。”玲花說:“哪天人家都不議論我了,那我就沒有存在價值了”,可謂深諳娛樂圈的秘笈。
  問題是不少藝人為了人氣而人為製造新聞,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“炒作”。過度炒作的結果往往是名聲很大名氣很臭,留下的更多是笑柄。
  但鳳凰傳奇沒有刻意刷存在感,使許多聽眾只知鳳凰傳奇,卻不知他們叫楊魏玲花和曾毅。
  曾毅曾在自己的微博中列出他們的“13條軍規”,包括“簽約不違約;可以應酬,但不做交際花;能真唱就別還音;能吃苦;聽得了掌聲,受得了委屈;有事您說話,不要面和心不和……”
  他們還真的做到了“循規蹈矩”:在名氣大振之後,沒有與公司解約;沒有成為交際花;沒有炒作緋聞……
  他們簽約的公司,還因為不會炒作而受到某些粉絲的詬病。簽約公司的老闆是廣東順德的倆姐弟,他們很少為自己的歌手做宣傳,有粉絲因此認為他們“小氣”,不願意為歌手的宣傳推廣投錢。
  但在選歌製作方面,老闆陳仁泰卻是一個非常執著的人。據說他每天5點起床,不乾別的就管聽歌,每首歌至少聽100遍以上,聽後決定唱不唱、讓誰唱。
  憑著對音樂的專註與投入,陳仁泰獲得了對流行歌曲的敏銳觸覺。有一次,陳仁泰拿來一個歌曲小樣,曾毅和楊魏玲花聽後都不喜歡。但陳仁泰還是說服他們演唱了這首歌——這就是讓鳳凰傳奇大紅大紫的《自由飛翔》。
  在各行各業中,名氣與實力的關係大致有三種:一是名氣大於實力;二是實力大於名氣;三是名氣等於實力。名氣大於實力的是中看不中用;實力大於名氣的大多由於曝光不足而逐漸暗淡;只有名氣與實力交相輝映,才能實至名歸,並經得起時間的打磨。
  鳳凰傳奇能延續他們的傳奇,靠的就是實力、忠誠、合作,甚至於低調。他們的幸運在於,與其他行業不同的是,聽眾是用耳朵投票的,這在一定程度上有了公平性。
  何 龍  (原標題:鳳凰傳奇為何能延續“傳奇”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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